保障老人尊严:浦东新区一孤寡老人房屋被擅用引发社会关切
最近,浦东新区环林东路879弄杉林新月家园93号楼发生的一起房屋擅用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多位居民反映,一名孤寡老人去世后,其房屋被物业擅自改为员工宿舍,引发了居民和法律专业人士的疑虑。
去年7月,301室的一位孤寡老人在屋内去世,直到发出异味才被邻居发现。房屋无人继承,一度被居委用作仓库。然而,今年11月11日晚,有陌生人进入老人生前的房屋,声称是物业公司的员工,并自行装修入住。
居民们对此感到愤怒和困扰。居委曾将房屋的钥匙交给物业用于清理垃圾,但随后物业将其用作员工宿舍,而这一行为并未得到明确的法律授权。居民们多次投诉无果,而物业反而前来劝说居民通融。
问题的根本在于孤老去世后,其房产遗产管理程序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应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如何进行遗产管理,目前仍存在漏洞。
业主们纷纷质疑,房屋是老人的个人产权,过世后应由居委和街道合法处置,而物业无权擅自使用房屋。业主和法律专业人士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推动遗产管理人的制度建设,明确遗产处理程序,以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对老人尊严的深刻反思,也揭示了在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中,对于无人继承的房产管理问题亟需法律制度的完善。2024年的到来,有望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带来新的机遇。希望通过加强相关法规的建设,社会能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确保他们的尊严在生命的终章得到充分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