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严正处理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强化队伍教育管理
近日,我局发生一起工作人员不当行为事件,特此向社会公开说明并表达我们的态度。我们一直以来致力于维护社会安全和法治,对于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持零容忍态度。以下是事件的详细经过和我们所采取的措施。
事件发生在12月7日,一名我局的警务辅助人员,张某(女,24岁),在与某网民的私信过程中产生争执,导致情绪失控。在恐吓对方的过程中,张某不顾事实,信口编造声称要查询其个人信息。针对此事件,我局迅速展开调查。
经过严格的审查,我们发现张某并没有接触、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条件和权限。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未发现她通过任何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然而,我们对张某在与网民的争执中失控的行为感到深切遗憾,这明显违反了我们公安机关一直以来强调的职业操守和素质要求。
在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的基础上,我局迅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根据辅警管理工作规定,我们解除了张某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我们要求张某原所在部门的负责民警田某进行自查,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毛某做出了诫勉处理。
这一事件反映出我们队伍中个别民辅警存在的特权思想,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更是对社会信任的背离。我们郑重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诚挚的歉意。
我们将以此事件为戒,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对民辅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我们坚信,只有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