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食堂涉嫌用鸭肉冒充牛、羊肉,市场监管部门出手
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的一起食品欺诈案进行了调查,揭露了涉嫌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报道。
食堂涉嫌用鸭肉冒充牛、羊肉
根据群众的举报,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被指控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来烹饪菜品,并提供给学生和顾客。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确认自2023年3月10日以来,该食堂的多个档口,包括二楼的2号、9号、11号档口,以及三楼的12号档口和清真餐厅,陆续开始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来制作食品。截止查获时,上述档口从这一欺诈行为中获得的收入总计达到16374元。这笔违法所得被认定为违法收入。
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
涉事的食堂部分档口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的行为被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提供餐饮服务的欺诈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做出了如下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6374元。
2. 罚款270000元。
下一步行动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局的相关人士指出,内蒙古大学自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果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或未要求听证,将视为放弃此权利,市场监督部门将下达处罚决定书。
此案的调查结果显示了中国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关注。市场监管部门的果断行动旨在确保食品市场的公平和诚信,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我们期待类似的举报能够继续推动食品安全和诚信经营的进一步改善,以确保人们能够享受到放心的餐饮服务。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并为您提供最新的报道。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鼓励大家对于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保持高度的警惕,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市场的诚信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