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的责任:不以个性之名忽视法律
近日,复旦大学退休教授王某某因在公共场所吸烟引发争议,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事件发生于2023年6月9日,王某某受邀到深圳,在一次讲座活动上,他在台上抽烟,主持人甚至递烟。深圳卫健委出台相关措施,警告了涉事的华董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时也将调查处理王某某在禁烟场所吸烟的问题。
王某某是一位备受尊敬的教授,拥有众多粉丝,被誉为“网红哲学大佬”。然而,不管他的知名度如何,执法人员明确表示,违法吸烟在公共场所不会被豁免。即便王教授的讲课水平再高,法律也不会为其让步。
王教授在课堂上吸烟被视为他的个性标志,甚至他会提前和学生“打招呼”以获得他们的宽容。然而,把吸烟视为个性特征是对“个性”的误读。无论是否得到学生的同意,教师都不能在公共场所吸烟,因为这不仅会树立错误榜样,还会让他人受到二手烟的危害。
不仅仅是吸烟者个人应该更加自律,企业和机构也不能为在公共场合吸烟提供便利,否则将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在这一事件中,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对邀请方提出了警告。
正如深圳卫健委所强调的,“我们欢迎教授下次再来深圳讲课。但是:烟瘾再大,也请您忍一下。”作为备受喜爱的“哲学大佬”,王教授需要调整“烟不离手”的习惯,因为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