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清偿顺序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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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务清偿中优先清偿的是职工相关债务,包括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费用、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应支付的补偿金;因破产企业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优先清偿
在企业破产中,优先偿还的债务有二部分: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