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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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讯 2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周口市港口和航道条例》共有七章五十八条。
第一章总则,共9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共13条。主要规定了总体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和周边规划、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岸线资源利用和保护等。
第三章港口经营和管理,共7条。主要规定了港口经营许可、客运经营、危险货物经营、码头设施治理等。
第四章航道养护和保护,共10条。主要规定了养护要求、保障措施、通航水位协调、航道整治、碍航桥梁整改等。
第五章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共11条。主要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管、渡口安全检查制度、应急管理、船舶污染物管理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6条。在规定法律责任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与上位法相衔接、与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相适应,设计法律责任条款。
第七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名词解释、《条例》的施行时间,“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