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反被罚款?原因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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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上午,一名女子拿着自己的驾驶证来到奉贤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处理两辆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民警在查询相关记录时发现,她的驾驶证记分周期起始日为9月20日,自2019以来每年赶在8月底、9月初,她都会进行交通违法处理,每次都累积扣11分,而且累计涉及7辆他人的机动车。
由于随着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交通法规越来越严,有些司机驾驶证的12分越来越“不经花”,于是就衍生出了“驾驶证代扣分”这一违法行为,简单说就是用自己的驾驶证分数替他人消分,并谋取利益。根据女子的情况,民警判断赵某有代替他人扣分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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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民警发现该名女子曾为一些陌生车辆处理过违章,于是询问赵某情况,赵某对所处理车辆一无所知,于是回答道:“这不是我开的。”民警向她核实道:“那显示是你处理的违章啊。”女子最终承认道:“对我是帮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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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赵某最终交代了自己是替他人代扣驾驶证分数的,自己平时不怎么开车,驾驶证分数留着也是浪费。过程中,赵某反复强调自己不清楚情况,情绪激动,但是在警方的劝导下,赵某交代了代扣分是通过黄牛进行操作的。“他就给我50块钱一分。”最终赵某交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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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赵某因实施替代他人记分的违法行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处以5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个月。
奉贤交警支队事故违法审理大队副大队长蔡杰表示:“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替代他人计分,或者叫别人来替你计分,这都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替代他人的行为也容易暴露你的个人隐私,因为你的身份证号码就是你的驾驶证号码,你的个人隐私也不能保证。所以我们还是奉劝广大驾驶员,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最终因小失大、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