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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契税2021年开始上调了吗(房地产契税202)

迪哥 知识经验 2022-10-18 13:23:18

对于买房的人来说,契税应该并不陌生,契税是买房子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一般情况下,在购买首套房子的时候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但是最近有人说新的《契税法》通过,房子的契税上调了,这是真的吗?下面就跟随见闻坊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房地产契税2021年开始上调了吗,2021年契税上调是真的吗,2021年还有契税补贴优惠吗。

2021年新契税法什么时候实施

新契税法什么时候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税率将调整为3%-5%。

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房地产契税2021年开始上调了吗

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宣布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三条内容最受关注,即“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一时间这则消息掀起千层浪,不少地产人士称,如果以300万每套的总价计算,《契税法》实施后,意味着买房成本会增加,以后大家在契税上会多交4-6万元,那么2021年契税上调是真的吗?

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在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在1997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认为你现在执行的是1%,明年9月1日之后就会变成3-5%,因为3%-5%的契税政策一直都有,只不过现在各地实行的是优惠征收政策,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权限范围内,做一定的调整。

那么,既然国家明确规定过,实行的契税税率是3%-5%,为什么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一直都是按1%-2%来征收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的相关文件中,我们不难看出,为调节房地产交易,税务局就明确提出过,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21年还有契税补贴优惠吗

目前购买首套房住房,是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的,例如减半征收等。

目前现行的首套房子契税征收政策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的内容,契税优惠政策如下: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房价是没法预测的。从全国看,实际分化非常明显。一个字涨或者跌,也不代表全国。既无法确定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无法控制市场的资产价格趋势,但可以预期的是,房价短期看金融资金价格。

2021年房产过户税费新规

(一)契税应税行为

1、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二)契税税率:根据契税法中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三)新《契税法》中增加了两种契税免征的情况,即夫妻间过户及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免征契税。

夫妻间过户和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的情形,在之前的政策实行中都是以通知的形式规定的,此次新的规定已经被正式纳入《契税法》中。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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