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之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吗(商转公以后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是不够全部取出来的,只有在离职或者退休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取出来,那么如果买房采取的是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取出来呢,商转公之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吗,商转公对公积金余额有要求吗,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商转公之后公积金能全部取出吗
审批完成符合条件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商转公对公积金余额有要求吗
1、个人公积金账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
②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③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或补缴;
④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6倍的月汇缴额(例:单位和个人每月汇缴额共计2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就要大于6*2000=12000元)。
2、需原商贷银行同意将原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
3、商业贷款已还款满6个月及以上。
4、已办理房产两证或不动产证。
若您同时满足以上这些基本条件,可以找原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注意:只能将纯商贷转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组合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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